偷 书

我曾是一个偷书贼。

我偷过两本书,一本成功;另一本则功败垂成。两本都偷卫斯理。

事情还是和明星楼有关。当年应该是五年级,我刚开始打开科幻小说的大门,如痴如醉。但我的零用钱实在不足够买来看,要租也得花六角钱,给押底,最后竟然就去....偷了。

记得那一次在明星楼的书展,卫斯理的部分放在大堂右上角,比较靠近旁门,而且离老板的视线也较远。于是我心生一计,趁四周无人留意的时候,将一本卫斯理偷偷塞在门缝下,只浅浅露出一角。之后我再走到楼外的小巷,迅速将整本书从门缝下勾出来,带回家占为己有。那是<红月亮>。

但可能年纪还小,而我毕竟是个大笨贼,结果第二次就被发现了。

天下所有鼠辈都是食髓知味的,过了几天,一条吃书维生的老鼠又溜进了书展。经过一番“选窃”,我将<换头记>准确的塞在同一个门缝下,然后才道貌岸然的转身入小巷(真是鼠辈!)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,虽然当时已天黑,巷子也很昏暗,但我更瞎,竟然就在一个阿伯拿脚车的同时,站在他身旁只有大概六尺的距离,伸手去拿那本门下的书!然后我辟头就听见他喝到:“做什么?偷东西啊!”

这时我的反应快得自己都吓一跳。我头也不回就将书向后大力一抛,同时拨腿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朝小巷的转角飞奔而去。我根本连回头望半秒的勇气都没有,我太害怕了,冷汗透背。我就这样冲过马路(没撞死!),冲上行人天桥,再跑回家后巷,才敢躲在一旁偷偷回望,“没有人追来,幸好没有人....。”

 之后几天,我的心像被关在拘留所一样慌张,我猜想警察已经从那本<换头记>上面采到了我的指纹,只要查到我的身份,就随时会上门抓人,戴上手铐,逮捕我!心想:就算考零分也没有比被抓去坐牢那么大锅!

而原来警察是不会有空到采指纹追查一个偷书失败的小毛贼的,那只属一个五年级生的幻想。我的心情从Extra hot peri-peri 慢慢降温到vanilla ice的程度,终于在超过一个月后,我才算松一口气,告诉自己:“应该是指纹不完整....不会来抓人了。”

我觉得自己走了两个大运,第一个是没有当场被抓(幸好阿伯没有神勇到骑脚车追我!);第二则是偷书失败得早。因为那次失败的经历,令我再不敢干案了,而且当人渐渐长大,反而很不屑干这种事。

但是<盗墓>算不算一种罪呢?我想我应该会支持齐白,呵呵!

评论

Unknown说…
偶然路过觉得这篇文稿真的很好笑.哈哈!写的很好,把我也带入了当时的情境中,为你捏把冷汗!!
Biao's说…
谢谢你,有空再来笑一笑吧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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